"父或母探望子女,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,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;"一方有乙肝,是否可以终止探望?

来源:百度知道 编辑:UC知道 时间:2024/05/11 15:38:18
我是说通过法院中止,这算"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"吗?

我认为是可以的。
有传染病一方父母不能探望子女,一方既然有乙肝病,那么不让控望子女是应该的,传染病要是传染给孩子怎么办!这当然也就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了!

不可以的。
如果由于某种原因不能够探视其子女的,法院将强制执行的。
这一条明确规定了作为父母的探视子女不但是权利,而且还是义务。
如果一方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,就有可能被法院采取拘留、罚款等强制措施。